学院全体师生: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落实落地,进一步拓宽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的沟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师生权益,提高学院内部治理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创造优良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学院领导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节假日则顺延至第二周相同时间)。
地点:弘文楼415和419会议室
二、接待对象
文学与历史学院全体在读学生及教职员工。
三、接待事项
1.对学院改革、发展、建设、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涉及师生和群众利益的申诉和请求。
3.其它与学院发展建设相关的事项。
四、接待要求
1.每月在固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型开展师生座谈。
2.接待人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尽快督促予以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向接待对象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力争得到解决;重大事项应提交学院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3.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接待记录,根据学院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做好登记,该转办的应尽快转至相关部门;该会议研究解决的,尽快整理移交学院相关会议讨论。
4.在接待工作中,全院师生要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涉及保密的事项,接待者要自觉保守被接待者的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应的内容;学院办公室要跟踪督办检查,定期将接待日所反映的问题在全院范围内做好公示工作,接受师生监督。
文学与历史学院
2023年4月23日